各市(州)卫生计生委,委直属单位:

为全面贯彻落实《“健康四川 2030”规划》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,建立健全终身教育体系,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,提升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能力,结合我省实际,我委制订了《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和《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现予以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


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    

2017年9月6日